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标  题 洛阳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C001-01-2024-00629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洛阳市国资委 发文字号 洛国资〔2021〕43号
成文日期 2021年06月11日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11日

洛阳市国资委

印发《关于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债务

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洛国资2021〕43号

 

监管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精神,指导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和省政府国资委有关指导文件精神,市国资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11日

 

 

 

 

 

关于加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区域经济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是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动国有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1〕18号)和《省政府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省管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国资规2021〕3号)精神,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债务管控,保持合理债务水平

(一)加强负债约束管理。企业应切实转变过度依赖举债做大规模的发展理念,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负债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衡有效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及未来年度资产负债计划要提交年度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高负债企业应通过控投资、压负债、增积累、引战投、债转股等方式多措并举降杠杆减负债。加强对子企业的管控,合理确定子企业的债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子企业法人主体地位及资产、财务和业务独立性,减少母子企业、子企业与子企业之间的风险传染。

(二)完善资产负债率约束。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原则上以本行业上年度规模以上全部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为基准线,基准线加5个百分点为预警线,基准线加10个百分点为重点监管线。对资产负债率超过警戒线和重点监管线的企业,综合企业债务水平、负债结构、盈利能力、现金保障、资产质量和隐性债务等,对企业债务风险进行精准评估和识别,并根据风险程度分别纳入重点关注和重点管控名单。对纳入重点管控名单的企业,原则上不得实施推高资产负债率的投资,重大投资要履行专门审批程序严格高风险业务管理,并大幅压减各项费用支出。

(三)优化债务结构。按照债务风险管控要求,深入分析债务结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好银行贷款、债券、融资租赁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合理规划和安排长短期融资规模和比重。合理安排年内各季度、各时段集中到期债务规模,避免短期内大规模集中兑付。降低资金流动性风险。要用好用足国家关于债转股的政策,积极开展债转股工作。

(四)加强债券存续管理。健全完善债券发行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将企业发债品种、规模、期限、用途、资金保障等关键信息纳入报告范围,并实施滚动监测,重点关注信用评级低、集中到期债券规模大、现金流紧张、经营严重亏损企业的债券违约风险,提前做好兑付资金安排。对按期兑付确有困难的,应提前与债券持有人沟通确定处置方案,通过债券展期、置换等方式妥善化解风险。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确保债券信息公开透明、合规合法,及时、准确披露股东变更、资产划转、新增大额债务等重大事项,保障债权人、投资人合法利益。

(五)依法处置债券违约。已经发生债券违约的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做好风险处置,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出售股权等方式补充资金,积极主动与各方债权人沟通协调,努力达成和解方案,挽回市场信心,防止发生风险踩踏和外溢。严禁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沟通,针对债务违约法律诉讼,积极做好协调与应诉工作,妥善处理因法律诉讼引起的资产查封、资金冻结等衍生风险。

(六)严格规范担保行为。严控担保规模,累计担保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70%,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累计担保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20%。严格担保管理,对有产权关系的企业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控制企业相互担保等捆绑式融资行为,严禁为非国有企业和个人提供担保,防止债务风险交叉传导。加强对被担保人的资信调查,强化反担保保障,在担保出现风险时及时采取追加反担保、追偿等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强化对单宗大额担保业务的跟踪调查,强化对或有债务形成可能性的预警预判。  

二、加强投资管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严格投资管控。通过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控、事后强化问责的形式,构建投资活动全过程、各环节监管体系。企业应按照发展定位和主业范围,编制发展战略和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规模应与合理的资产负债水平相适应。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控制资产负债率达到预警线的企业开展投资活动;防止短融长投,严禁实施与企业资产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融资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等不相匹配的投资项目。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和决策程序,在企业内部构建从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尽职调查、资产评估、专家论证,到董事会决策等各个关键环节的工作流程,强化决策制衡监督,防止乱拍板、乱决策。从政策、市场、融资、经营等多方面加强项目投资风险预估和应对措施,防控投资风险;加强项目前期研究论证,落实项目投资收益率最低标准。对于具有较强社会效益的公益性项目,应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在完工后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后评价工作,对投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八)强化资金管理。树立现金为王的经营理念,加强资金集中管理,规范资金集中管理方式,加快资金周转,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止资金无序交叉使用造成资金风险蔓延。优化资金使用标准,严控低效业务资金支出规模,严控占用资金规模大、回收周期长、回报率低,且大幅增加企业债务负担或债务风险的投资项目。严格规范内部资金拆借,严禁违规对外拆借资金,加快清收追索到期拆借资金,遏制和避免逾期衍生的其他风险。

(九)规范资金用途。严格管控债务融资资金用途, 将筹集的资金及时高效投放到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更加关注国有资本收益,企业自营项目原则上应确保投资项目的收益率高于资金成本率。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按照融资协议约定的用途安排资金,突出主业、聚焦实业。严格落实项目资本金制度,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严禁资金空转、脱实向虚。

三、加快转型发展,提高运营质量

(十)提升运营水平。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着力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并聚焦做强做优主业实业。企业应根据市场定位,精准谋划实施一批经营性项目,努力增加经营性收入,提高企业自我造血能力,通过创新驱动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盈利能力,提高企业资产和资本回报率,持续增强资本累积能力,为企业防风险奠定坚实基础。  

(十一)加强“两金”压控。增强应收账款清收力度,加强资金回流速度,缩短回款周期,提高货款回收质量,降 低坏账损失率。完善存货储备管理机制,建立动态台账, 加快各类存货处置变现,减少无效占用,加快资金回笼和资金周转,改善企业现金流。

(十二)强化成本管理。加强成本费用对标管理,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努力降低成本,原则上成本费用增幅不得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不断增强盈利能力。财务成本增长过快的企业应提出削减成本的具体措施。从严控制日常支出规模,压缩各项费用开支,严控管理层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大力推进全程工序、重点环节、核心指标协同降本,强化薪酬效益联动,以成本压降拓展增效空间,把有限的资源更多用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

(十三)积极开展减亏控亏。牢固树立减亏即增效的观念,建立治理亏损长效机制,全面梳理亏损子企业情况,建立工作台账,把亏损企业专项治理结果纳入企业内部考核评价体系。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应坚决重组或关停;对产品无竞争优势、市场前景不明朗的亏损企业应果断转型;对无战略安排、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亏损企业应尽快退出。企业亏损子企业户数和亏损额应逐步下降。

(十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坚决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要求,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不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内生活力。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管住生产经营重大风险点,提高企业资产质量和运行效率。加快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市场核心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十五)推动企业重组整合。推进业务结构重组,突出主业,优化产业链布局,通过出售转让非主业或低收益业务回收资金、减少债务和支出,减少资金低效占用。加快剥离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业务,抓好无效、低效资产处置,缩减子公司数量、控制企业产权链条,优化公司架构,实现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持续加大对产业集中度不高、同质化竞争突出企业的联合重组,加强资源整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综合竞争力。积极开展与央省企、地方国企、民企等的外部重组,扩大资本规模,增强整体实力。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吸收合并等方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发展规模经济。

四、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有效处置风险

(十六)建立“631”机制。统筹平衡资金安排,防止债务过度集中兑付,维护和巩固资金链安全。严格落实 631债务偿还机制(即提前6个月制定到期债务还款计划,提前3个月落实资金来源,提前1个月账上备足偿债资金),提前制定详细偿债方案和应急预案,逐环节、逐流程明确责任,确保资金顺畅接续。

(十七)强化监测预警。市国资委将进一步健全企业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重点债务风险指示监测台账,逐月跟踪分析,及时揭示债务风险和问题,督促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制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方案。各企业应加强对自身到期债务的预警监测工作,分析研判到期债务偿还能力,提前做好或完善偿债方案,确保到期债务按合同约定如期偿付。年内到期债务应分类别、分期限逐笔进行研判分析,制定偿还方案,滚动管理。到期偿还债务存在困难的,偿债主体企业首先应充分发挥自身融资能力予以解决,凭自身融资能力确实无法偿付到期债务的,应当距债务到期之日提前3个月以上将预计发生的债务风险事件逐级报告给上级企业,争取集团范围内的支持和协助,防止风险事件出现。

(十八)增强企业化解风险能力。各企业应当从偿债主体企业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偿债主体企业财务状况、偿债主体企业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着眼于可持续发展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置方案,既积极应对债务风险,又控制债务风险的传递。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风险预警能力,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应对。对债务风险事件首先应力争在集团内部妥善解决,集团层面确实无法解决的,应当在债务到期之日前2个月向分包市领导报告,同时报告市国资委。

五、加强监管,完善企业债务风险管控工作体系

(十九)明确责任主体。企业是债务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应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树立正确的业绩观和审慎经营理念,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财务杠杆约束,防止有息负债和或有债务过度积累,防止超越财务承受能力过度负债经营。依法合规开展债务融资和风险处置,严格遵守资本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努力维护国有企业市场信誉和金融市场稳定。  

(二十)完善监管体系。市国资委将把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从投资规划、财务监管、考核分配、资本预算、产权管理、内控管理、监督追责和干部任免等国资监管的各个环节综合施策,完善监管体系,发挥监管合力,筑牢风险底线。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财务、规划、资产、考核、法务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加强对各级子企业的债务风险管控,综合施策,引导高负债子企业稳步降低资产负债率。

(二十一)加大问责力度。对债务风险管控工作推进不力、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企业进行严肃问责。对带息负债规模大幅增长、资产负债率持续攀升的企业,进行约谈提醒;对未及时报告或风险处置不力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业,进行检查、通报;对由于弄虚作假、盲目扩大规模等导致发生重大财务危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企业,对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依据相关规定从严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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