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
决 定
洛市监〔2021〕38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科室对市局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洛阳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工商〔2016〕47号)等5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
文件目录
2021年5月24日
附 件
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已过5年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 |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洛阳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洛工商〔2016〕47号 |
2 |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网络市场监管“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洛工商〔2016〕57号 |
二、已过有效期的规范性文件 |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发文字号 |
1 |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八家单位关于印发《洛阳市烟草市场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洛工商〔2017〕36 号 |
2 | 关于印发《洛阳市2020年度文明诚信经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洛市监〔2020〕34号 洛市监规-2020-001号 |
3 | 关于印发《洛阳市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洛工商〔2018〕49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