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0〕12号)和《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度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发〔2023〕19号)文件要求,现将河南洛阳洛河省级湿地公园地籍调查成果予以公示(详见附表、附图),若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23日前)将有关材料送达洛阳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逾期不送达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对公示的调查成果予以登记。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6号511房间
联系电话:0379-63297337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