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审批〔2024〕42号
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的请示》(洛审信〔2024〕11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在建设推进中,因各单位急需建设项目较多,根据市长专题会会议备忘精神,原则同意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和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所做的修改完善。
二、本次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范围及主要内容。(一)将洛阳市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智慧停车建设内容由偃师区、孟津区停车点位变更为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停车场,原新能源充电桩调整至市区停车场建设。(二)将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民营经济发展中心11个部门的12个信息化建设项目纳入本项目中统筹建设。
三、除调整内容外,其余内容仍按照我委原批复(洛发改审批〔2022〕103号)执行。
202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