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2024年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通 文件编号: 洛政通〔2024〕58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4-00027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洛政通〔2024〕58号


   根据洛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李村街道等2个街道上庄社区等6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3.0842公顷(其中耕地2.0478公顷、林地0.9337公顷、草地0.08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226公顷)、建设用地0.3762公顷。以上共计3.4604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4年度第四十七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地块一:东至西棘街、西至诸葛大街、南至兰台路、北至用地界。

拟征收地块二:东至光武大道、西至孝文大道、南至玉林路、北至用地界。

拟征收地块三:东至玉溪西街、西至用地界、南至中信路、北至兰台路。

拟征收地块四:东至提驾庄街、西至孝文大道、南至用地界、北至用地界。

拟征收地块五:东至玉溪东街、西至玉溪西街、南至科技大道、北至用地界。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用地批准后拟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征收土地现状、地类及面积

拟征收李村街道上庄社区集体土地0.0564公顷,全部为耕地。

拟征收李村街道下庄社区集体土地1.806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9975公顷、林地0.7275公顷、草地0.08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0公顷)。

拟征收李村街道提庄社区集体土地0.8000公顷,其中农用地0.6798公顷(耕地0.6618公顷、林地0.015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28公顷)、建设用地0.1202公顷。

拟征收李村街道李西社区集体土地0.0930公顷,其中农用地0.0631公顷(耕地0.0426公顷、林地0.020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5公顷)、建设用地0.0299公顷。

拟征收孝文街道王府社区集体土地0.201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1513公顷、林地0.0503公顷)。

拟征收孝文街道西棘针社区集体土地0.5033公顷,其中农用地0.2772公顷(耕地0.1382公顷、林地0.120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83公顷)、建设用地0.2261公顷。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拟组织区征迁服务安置中心、李村街道、孝文街道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属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66 号)等要求,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拟召集区信访局、区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伊滨分局和李村街道、孝文街道等单位及拟征地村(社区)、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4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