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北环路与洛吉快速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洛政土〔2024〕225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洛阳市北环路与洛吉快速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洛自然资文〔2024〕23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同意你局提出的划拨方案,将位于老城区的273530平方米(东至310国道、南至定鼎路、西至王城大道机场路立交施工范围线、北至洛吉快速通道,四至及具体面积以地籍审核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洛阳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洛阳市北环路与洛吉快速互通立交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设施用地。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洛阳市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2024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