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洛阳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洛政土〔2024〕229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洛阳段)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请示》(洛自然资文〔2024〕24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同意你局提出的划拨方案,将位于洛龙区的165409平方米(四至及具体面积以地籍审核为准,下同)、位于伊滨区的1532770平方米,共计169817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郑州至洛阳高速公路项目(洛阳段)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河南交投中原高速郑洛建设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202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