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电气化改造洛阳枢纽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方案的批复
洛政土〔2024〕234号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关于办理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电气化改造洛阳枢纽工程项目划拨方案的请示》(洛自然资文〔2024〕24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同意你局提出的划拨方案,将位于洛龙区白马寺镇的120165.08平方米(四至及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焦柳铁路洛阳至张家界电气化改造洛阳枢纽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铁路用地。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划拨手续。
202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