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若干举措》印发,助力我市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聚焦6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
该举措聚焦提升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程度、行政决策及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矛盾纠纷化解、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等6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旨在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困难,补足短板弱项,提升工作水平。
●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按照要求,我市将常态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举办年度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培训班,引导领导班子自觉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同时,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评估工作流程,构建科学、依法、民主的行政决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行政执法方面,我市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执法证件年审,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和“审查关”。根据部署,我市还将开展行政执法评估,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体系,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等不同监督方式之间的协作机制,共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我市还将持续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定期培训机制,积极推动党政机关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法事务处理,从源头上防范法律风险,减少诉讼纠纷;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社会保障等领域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在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权属争议、房屋土地征收、知识产权等领域广泛推行行政调解,对复议案件“应收尽收”,把调解贯穿行政复议全流程,争取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