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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4〕309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29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4-00057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4〕309号


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4〕16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城关镇等2个镇瀍阳社区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7491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66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81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6681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4年11月15日                       


附  件

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

总面积

农用地

小计

耕地

其中

其他农用地

其中

水浇地

旱地

农村道路

田坎


洛阳市孟津区合计

0.7491

0.7491

0.6681

0.4516

0.2165

0.0810

0.0357

0.0453

集体土地

城关镇小计

0.1558

0.1558

0.1195


0.1195

0.0363

0.0357

0.0006

瀍阳社区

0.1558

0.1558

0.1195


0.1195

0.0363

0.0357

0.0006

朝阳镇小计

0.5933

0.5933

0.5486

0.4516

0.0970

0.0447


0.0447

高沟村

0.5933

0.5933

0.5486

0.4516

0.0970

0.0447


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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