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2024年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4〕39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002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4〕398号


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4〕17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孟津区常袋镇半坡村1.9945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果园)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4年12月20日        


附  件

洛阳市孟津区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小计

种植园用地

其中

果园

洛阳市孟津区合计

1.9945

1.9945

1.9945

1.9945

集体土地

常袋镇小计

1.9945

1.9945

1.9945

1.9945

半坡村

1.9945

1.9945

1.9945

1.99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