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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4〕407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007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汝阳县202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4〕407号


汝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汝阳县202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汝政土〔202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蔡店乡等2个乡(镇)曲营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172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1262公顷、园地1.046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汝阳县202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1262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汝阳县202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4年12月24日                    


附  件

汝阳县2024年度第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合计

耕地

种植园用地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旱地

果园

集            体       土      地

汝阳县合计

1.1722

1.1722

0.1262

0.1262

1.0460

1.0460

蔡店乡小计

0.1262

0.1262

0.1262

0.1262



曲营村

0.1262

0.1262

0.1262

0.1262



付店镇小计

1.0460  

1.0460  



1.0460  

1.0460

石柱村

1.0460  

1.0460  



1.0460

1.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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