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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4〕409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009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汝阳县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4〕409号


汝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汝阳县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汝政土〔2024〕1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陶营镇等2个镇、柿园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农用地0.1539公顷(其中耕地0.1092公顷、林地0.044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汝阳县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0.1092公顷耕地的质量。同时,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汝阳县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明细表


2024年12月24日                       


附  件

汝阳县2024年度第七批乡镇建设用地农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

总面积

农用地

合计

耕地

林地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旱地

其他林地

集            体       土      地

汝阳县合计

0.1539

0.1539

0.1092

0.1092

0.0447

0.0447

陶营镇小计

0.0894

0.0894

0.0894

0.0894



柿园村

0.0894

0.0894

0.0894

0.0894



小店镇小计

0.0645

0.0645

0.0198

0.0198

0.0447

0.0447

李村

0.0645

0.0645

0.0198

0.0198

0.0447

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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