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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4〕429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017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宜阳县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4〕429号


宜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宜阳县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宜政土〔2024〕10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宜阳县樊村镇马道村0.1189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林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宜阳县2024年度第十五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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