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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4〕430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018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4〕430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4〕9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庙子镇咸池村等3个集体经济组织1.489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0877公顷、园地0.4781公顷、林地0.6686公顷、其他农用地0.2553公顷)、未利用地0.013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庙子镇咸池村等2个村集体建设用地0.0994公顷,共计1.6030公顷,作为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0877公顷耕地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4年12月25日                     


附  件

栾川县2024年度第十四批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  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合计

耕 地

园 地

林 地

其他农用地

合计

住宅用地

合计

水域及水利设施  用地

小计

旱地

小计

果园

其他   园地

小计

乔木   林地

灌木   林地

其他   林地

小计

设施   农用地

小计

农村     宅基地

小计

河流   水面



栾川县共计

1.6030

1.4897

0.0877

0.0877

0.4781

0.4779

0.0002

0.6686

0.6423

0.0050

0.0213

0.2553

0.2553

0.0994

0.0994

0.0994

0.0139

0.0139

0.0139

集体 土地

庙子镇小计

1.6030

1.4897

0.0877

0.0877

0.4781

0.4779

0.0002

0.6686

0.6423

0.0050

0.0213

0.2553

0.2553

0.0994

0.0994

0.0994

0.0139

0.0139

0.0139

咸池村

0.3094

0.2259

0.0475

0.0475

0.0002

 

0.0002

 

 

 

 

0.1782

0.1782

0.0835

0.0835

0.0835

 

 

 

黄柏沟村

0.1765

0.1467

0.0402

0.0402

 

 

 

0.0294

0.0031

0.0050

0.0213

0.0771

0.0771

0.0159

0.0159

0.0159

0.0139

0.0139

0.0139

英雄村

1.1171

1.1171

 

 

0.4779

0.4779

 

0.6392

0.6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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