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洛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洛政办〔2025〕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相关问题
问:洛阳市为什么要出台《洛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
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是火灾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防范大火巨灾的关键。近年来,全国各地火灾事故多发频发,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升我市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形成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监管部门及重点单位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点单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豫政办〔2024〕5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细则》。
问:《实施细则》制定参考了哪些经验?
答:充分借鉴了郑州、开封等地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面经验。
二、起草过程和主要依据
问:《实施细则》的起草过程介绍一下?
答:本《实施细则》在起草时开展了认真的研讨论证,广泛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各消安委成员单位的意见建议,共收到复函41份,反馈意见建议1份,经认真沟通对接,充分吸纳各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形成了《实施细则(讨论稿)》,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问:《实施细则》起草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实施细则》起草的主要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24〕58号)以及《洛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洛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的通知》(洛消安﹝2024﹞1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问:《实施细则》分几部分?
答:《实施细则》共分为3个部分,分别为总则、工作职责和附则。第一章《总则》共10条。主要阐述《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重点单位包保联系的主体构成、对象等总体要求,并结合行业部门组织架构和业务特点进行了细化要求。第二章《工作职责》共13条。主要是对包保联系工作制度,行业部门、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19项工作职责分别进行了明确,确定了各项指导工作的最低周期要求。同时,明确了各级消安委的调度指导职能和包保联系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求。第三章《附则》共4条。主要是允许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包保联系工作机制,并对施行时间进行明确。
问:《实施细则》中所称的重点单位指哪些单位?
答:《实施细则》所称的重点单位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部门按照现行《河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洛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确定的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损失的单位。
问:《实施细则》中什么是包保联系工作?
答: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是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在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由包保联系人员开展的消防安全指导服务行为。
问:《实施细则》中包保联系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相关部门单位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具体业务负责人,统一负责本单位包保联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重突出发现问题隐患的督促整改以及日常督导调度等内容,确保包保联系工作发挥实效,防止空转。
问:属地、部门间应怎样落实?
答: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中,属地、部门之间应加强在问题隐患督改、违法行为移送等方面的沟通协作。联合指导组成员之间应定期会商,对所包保联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交流,互通情况,鼓励实行联合指导。
问:《实施细则》中如何明确分包人员的?
答:《实施细则》共27条,在省《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的性质、机制运行和属地、部门间协作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明确。包保联系工作机制是指对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明确1名行业主管部门干部、1名乡镇(街道)干部、1名消防部门监督执法干部、1名专业技术人员,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明确1名行业主管部门人员、1名乡镇(街道)人员、1名公安派出所民警、1名消防文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联合指导小组,开展分包联系指导。
问:《实施细则》印发后如何提供指导服务?
答:《实施细则》印发后,将从属地和条线两个维度提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指导频次和力度,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精准指导服务,切实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明确了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19项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监管部门责任以及单位主体责任,形成消防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明确了包保联系工作的性质。规定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是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公安派出所和消防部门在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水平,由包保联系人员开展的消防安全指导服务行为,不能以包保联系工作的落实代替行业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法定职责的落实。
二是细化了包保联系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相关部门单位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和一名具体业务负责人,统一负责本单位包保联系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着重突出对发现问题隐患的督促整改以及日常督导调度等内容,确保包保联系工作发挥实效,防止空转。明确了实行省、市、县分级管理的重点单位在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包保联系人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以及因特殊原因包保联系人脱离本岗位时的处理方式。
三是强化了属地、部门间协作。规定在重点单位包保联系工作中,属地、部门之间应加强在问题隐患督改、违法行为移送等方面的沟通协作。联合指导组成员之间应定期会商,对所包保联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分析交流,互通情况,鼓励实行联合指导。
《实施细则》还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相关概念、界定标准以及部分包保人员工作职责内容进行明确和补充。
四、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解读人:周金芳 韩来宾
联系方式:0379-63005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