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洛阳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代建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代建管理?
是指由使用单位对项目提出建设和使用功能需求,由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建设管理模式。
二、哪些建设项目需要实施代建管理?
市政府预算安排资金为主要来源且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确需实行代建管理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发改部门初选报市政府确定后实施。
三、代建管理项目相关单位的职责与分工有哪些?
使用单位主要职责:提出项目使用需求,落实项目资金,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等;代建单位主要职责:负责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等全过程管理,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以及自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后至竣工验收期间所需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工作;市发改部门主要职责:初选2000万元以下实行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并报市政府确定,将实行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抄送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和代建单位;市财政部门主要职责:项目的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工作;市住建部门主要职责:指导代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及行业管理工作;市审计部门主要职责:对代建项目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行政审批、清欠保支和信访稳定等工作。
四、代建管理项目的实施流程有哪些?
使用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规定程序报市发改部门审批;市发改部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实行代建的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抄送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和代建单位;代建单位组织与使用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并开始组织项目建设工作;代建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与使用单位办理移交等手续。
五、代建管理项目资金应如何管理?
项目建设管理费由代建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使用。使用单位应当将项目建设管理费纳入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费的使用管理和计取标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采用全过程咨询等第三方服务的,相应费用纳入项目建设成本。市财政部门按规定和《代建合同》约定,将土地、拆迁和前期相关费用拨付使用单位,将其他建设资金拨付代建单位。
六、对代建项目各相关单位有什么奖惩措施?
为激励企业打造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代建单位按时完成项目代建任务、工程质量优良、项目投资控制在核定投资概算范围内的,可按照规定给予代建单位奖励资金,需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应当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未完成代建任务的,视情况扣减项目建设管理费。
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对代建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项目各方参建主体如出现违规违纪及违反合同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七、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陈淼
联系方式:0379-63928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