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2023年1月至8月,洛阳市瀍东、涧西、新区污水处理厂开启溢流闸排污分别达35次、36次、13次。
二、整改措施
2024年5月底前安装完成污水处理厂溢流闸视频监控,完善应急排放口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溢流设施管理。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涧西、新区、伊滨污水处理厂及瀍东污水处理厂上游瀍东泵站均已在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视频监控的安装工作。
(二)市城市管理局于2024年4月印发《洛阳市污水处理厂溢流口管理指导意见》,要求各单位加强日常监管,规范溢流设施管理。
(三)各污水处理厂完善应急排放口监督管理制度,瀍东污水处理厂上游瀍东泵站、涧西、新区污水处理厂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 系 人:吴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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