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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洛阳市城市区照明设施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1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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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城市管理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洛阳市城市区照明设施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凝聚公众智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5月11日

征集方式:将书面意见寄送至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大道6号洛阳市城市管理局市政管理科,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至电子邮箱lyszmdsk@163.com,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注明“洛阳市城市区照明设施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建议”字样;

联系电话:0379-63580210 联系人:高兴辉


附件:洛阳市城市区照明设施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11日                        


结果反馈

关于《洛阳市城市区照明设施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说明

 

          按照文件起草工作程序,市城市管理局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5月11日对《洛阳市城市区照明设施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城市管理局门户网站全文发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有关市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3条,主要来自各市直部门。

三、反馈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托管费用和托管基数确定等方面。经研究论证,均未采纳。未采纳主要原因是托管费用是按照财政部门核定为准,托管基数为由市财政代缴电费的照明设施,由区财政缴纳电费的照明设施不纳入本次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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