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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5〕6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4月16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067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汝阳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68号


汝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汝阳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汝政土〔2025〕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靳村乡靳村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1307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设施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汝阳县2025年度第一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202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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