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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标  题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安县公办学校校园分类供餐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2025-00011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新政办〔2024〕40号
成文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新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安县公办学校校园分类供餐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汉关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安县公办学校校园分类供餐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1226        


新安县公办学校校园分类供餐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校园餐管理、优化供餐体系,根据全县校园餐现状和学校分布情况,经研究,现制定《新安县公办学校校园分类供餐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师生生命健康为根本,在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领域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过程中,积极探索实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模式,通过分类供餐、充分竞争、加强监管的方式,有效降低饭菜成本,全面提升新安县校园餐供餐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营养和健康。

二、供餐模式

全县公办学校推行三种校园餐供餐模式:一是中心城区和县城寄宿制高中(中职)以及部分有条件的寄宿制初中采用集中供餐(选餐)模式;二是县城初中、小学及县城周边学校采用集中供餐(配餐)模式;三是偏远地区学校采用自主经营(政府补贴)模式。

三、具体实施方案

新安县教体局公开招标符合要求学校营养餐及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司成立负责全县校园餐管理的运营公司

(一)开发新安县校园餐供应数字化管理系统

由运营公司筹划开发新安县校园餐供应数字化管理系统,系统从监管端、采购端、配送端、智能收货端及财务共管端五个方面共同服务校园食材供应工作,2025年春季开学前建成我县校园餐阳光采购、智能验收、明厨亮灶、多方监管的数字化管理和监管系统。

(二)食材的采购与供应

由运营公司高标准建设食材采集配送中心,建立四集中、两及时(配送中心集中采购、集中储存、集中分拣、集中配送,学校食堂即时制作、即时售卖)的经营模式,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制作成本,提升供餐质量。重点把紧食材采购关,米面油等主要食材均直采自国家有影响力的大品牌,食材价格通过平台公示更新,相关部门通过平台监督价格合理性。考虑恶劣天气影响,在偏远地区建设小型仓储中心。按照《学生餐营养指南》标准,制作统一营养食谱,根据季节时令和学生需求动态调整。

(三)资金和食品安全管理

利用数字化管理系统,餐费由学生家长通过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餐费收缴和使用情况实时上传系统,全县餐费由运营公司、学校、教体局、纪委、财政等职能部门设立多方共管账户进行共同监管,餐费资金和营养餐补贴每月结转一次,结算时由运营公司申报、学校审核、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银行划转拨付,提升餐费使用的精准度和安全性。提升现有明厨亮灶系统,引入大数据信息技术,远程对配送车辆定位监控调度,从食材采购、食材验收、食材入库、食材配送、食材制作各个流程建立精细化管理制度,实现所有环节全天候无死角监管。

四、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寒假前)

1县城寄宿制高中(中职)学校实行以选餐制为主的集中供餐模式。试点学校: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

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作为试点。前端食材由运营公司集中采购后统一配送到学校食堂,后端在学校食堂加工,由学校招标多个不同经营主体竞争经营,多种菜品供学生自主选餐。食材采购不低于餐费的60%

2县城初中采用集中供餐(配餐)模式。试点学校:新安县外国语初级中学。

新安县外国语初级中学作为试点。前端食材由运营公司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到学校食堂,后端在学校食堂加工,由学校招标一个经营主体经营食材采购不低于餐费的60%

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经营模式。

对具备食堂供餐条件且委托经营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进行评估,逐步收回食堂经营权,由学校进行自主经营;无食堂和相对偏远小学,规划建设小型卫星厨房。

(二)第二阶段(2025年春季开学前)

1.县城寄宿制高中(中职)学校、县城初中:新安县职业高级中学、新安县外国语初级中学正式运营,其他高中(新安县第一高级中学新安县第二高级中学新安县第三高级中学、新安县博达学校),城区其他初中(新安县实验初级中学、城关镇第初级中学、城关镇第二初级中学)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待条件成熟逐步纳入统一配送管理。

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自主经营工作,前端食材由运营公司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或加工成净菜配送到各个学校食堂,后端由学校招聘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材加工,学校负责食堂日常管理。其他学校做好开展学校食堂自主经营及相关准备工作。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形式同步由课间加餐方式调整为向学生提供完整午餐(热食)方式。

3.无食堂和相对偏远小学:在学校建设小型卫星厨房,配套相应的食堂设备。

(三)第三阶段(2025年秋季开学前)

全县公办学校分类供餐实施完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级成立以副县长孙宏悦为组长,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潘锋为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专班,指导全县校园餐的管理与运营。

(二)加强制度建设

各学校以及各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企业要针对集中采购时如何避免腐败、集中供餐时如何引入竞争、学校餐食如何保证营养健康、财务监管如何确保安全微利等关键问题,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对校园供餐全流程进行规范管理。

(三)加强指导督导

加强对校园餐供餐模式推广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县教体局要加强专项督导,实行领导分包学校制度,确保督导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