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洛阳市文广旅局召开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对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部署,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无证经营旅游业务、强迫购物、不规范签订旅游合同、虚假宣传旅游产品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的,旅行社在租(使)用车辆中未落实“六不租”制度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的;旅行社未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不规范、签订虚假合同(阴阳合同),或者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擅自将旅游者转团、拼团的;旅行社不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违规收取导游押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接待低于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或者要求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等侵害导游合法权益的;旅行社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或者以康养活动、避暑游、旅居活动等形式宣传、招徕、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的;取得导游证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导游存在诱导、强迫游客购物消费、参加自费项目或索要小费,言语攻击、服务态度低劣等;导游未按照电子行程单安排随意变更旅游团队人员、行程安排或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自费项目的;导游讲解中传播虚假信息、“三俗”内容或影响全省旅游形象的;旅行社或导游与无合法资质的个人或机构相互勾结,宣传或诱导消费者购买“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的;旅游购物场所存在与旅行社、导游勾结,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损害游客利益行为的。
洛阳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让游客在洛阳玩得开心、游得放心,以良好的旅游环境展示洛阳的城市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