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住房中心获悉,我市新修订了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从户籍、住房、年龄等多方面进一步优化认购条件,更好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
认购条件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修订
●在户籍方面,将申请家庭“具有洛阳市中心城区居民户口满3年”调整为“具有洛阳市城镇居民户口(含县区)满1年”。
●在住房方面,将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调整为30平方米,同时沿用了家庭人均房改房、集资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规定。
●在申请人员年龄方面,将单身申请人年龄从满28周岁调整为满23周岁,同时取消了不超过70周岁的规定。
●在工商注册方面,将申请家庭“不允许有工商注册”调整为“允许申请家庭有1个注册资本不超过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注册”。
同时,此次新修订的认购条件沿用了之前申请家庭现行的收入、车辆、婚姻及优抚规定。
市住建局住房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5月20日上午,我市将启动东方光源三期经济适用住房二次认购报名工作。
凡符合新修订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申请家庭可登录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www.lyzbj.org.cn或www.lyzbj.com),点击进入经济适用住房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线上报名。该负责人介绍,首次报名审核通过的家庭名单已于5月12日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二次报名审核结束,首批家庭将单独摇号,优先选房。市住建局住房中心咨询电话:0379-64812624/ 64818036,东方光源三期项目接待中心咨询电话:0379-63063777/63063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