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制定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洛阳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推进乡村振兴,传承发展优秀历史文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问:办法适用于哪些范围?
答:适用于洛阳市行政区域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申报、规划、保护、利用及其日常管理工作。
问:保护工作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遵循科学规划、保护优先、传承发展、合理利用、多方参与的原则,重点保护传统格局、历史风貌、自然景观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问: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需满足哪些条件?
答:需具备重要历史价值(如推动区域发展、与重大历史事件相关等)及物质载体(如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总面积满足规模要求),传统格局和风貌保存完整。
问:传统村落的申报条件有何不同?
答:需保留一定数量的传统建筑、完整格局及活态文化传承(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仍在村民中传承)。
问:核心保护区内有哪些建设限制?
答:禁止新建、扩建活动(必要基础设施除外),拆除、迁建需报批,风貌协调区内建筑须符合传统风貌。
问:如何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合理利用?
答:鼓励发展文化旅游、民宿、研学等业态,支持村民以土地、房屋入股参与保护,探索“以旧换新”等闲置建筑利用模式。
问:社会力量如何参与保护?
答: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志愿服务、技术培训等方式参与保护,支持设立镇史馆、村史馆等文化设施。
问:数字化管理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推动镇村数字化建档,建立信息平台,鼓励建设数字博物馆,加强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展示。
问:如何监督保护工作落实?
答:县区政府每年开展专项检查,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组织专家监测评估;对保护不力导致价值受损的,责令整改并跟踪督导;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给予处分。
问:办法有哪些创新亮点?
答:推动保护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特色农业、健康养老等产业;建立预先保护机制,对潜在保护对象实施临时保护;强化工匠技艺传承,为工匠免费提供传统建造技艺培训、指导和服务。
问:有问题如何咨询?
答:对《办法》有疑问的,可以向洛阳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咨询,咨询电话:0379-6393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