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洛阳市出台《实施方案》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10月,国家十三部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教育、执勤训练、综合保障等政策制度,并明确省级消防救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请省级政府制定出台本省意见或办法;市、县级政府制定实施方案。2025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要求市级政府于2025年5月底前出台本级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
问:出台《实施方案》的意义是什么?
答:《实施方案》的出台,有助于推动消防安全治理现代化,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是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有利于规范和加强我市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建立完善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衔接配套的消防救援力量发展机制;有利于改善城乡消防队站布局,构建形成覆盖城乡、专业高效、规范有序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问:《实施方案》制定有哪些依据?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乡镇消防队》(GB/T35547—2017)、应急管理部、中央编办等13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5〕2号)、《河南省专职消防队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4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队伍职业特点、发展规律和我市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
问:《实施方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实施方案》在全面落实国家十三部委和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一队一中心”建设运行实践,坚持全覆盖建队目标、全过程压实责任、全周期规范管理、全要素提升能力、全方位强化保障,重点围绕身份属性、验收评估、管理制度、退出机制、职业优待五个方面争取政策突破,着力解决职业认同、建管脱节、规范运行、前景顾虑、荣誉缺失等“五大现实难题”。
问: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身份属性是什么?
答:明确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是具有公益属性的消防组织,专职消防员是除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外,由各级人民政府保障的专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严禁采用劳务派遣用工。
问:如何落实薪酬待遇?
答:明确政府专职消防员按照整体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水平,明确其现场救援补贴参照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执行,保证政府专职消防员收入水平。
问:如何解决前景顾虑?
答:建立退出机制,连续工作满5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当地政府发放离队安置费;符合退休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退休;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并获得证书的地方政府专职队员,在合同期满后,可作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优先推荐从事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问:有问题如何咨询?
答:对《实施方案》有疑问的,可以向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咨询,咨询电话:0379-63936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