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洛阳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启动暨政策宣讲会在洛阳日报报业集团召开,这标志着我市补充工伤保险工作正式启动。
补充工伤保险政策旨在有效填补职业伤害保障的空白,尤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周全、更有力的职业保障。补充工伤保险由基本工伤补充保险和职业伤害保险两部分构成,是由政府主导、用人单位自愿参保、商业保险机构具体承办的政策性保险。
已参加基本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自愿投保基本工伤补充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可分担职工发生工伤时需用人单位赔付的待遇项目,投保人参加基本工伤补充保险的,被保险人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的,由补充工伤保险费赔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补偿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补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偿金、一次性伤残津贴补偿金、一次性工亡抚慰金等待遇项目。
职业伤害保险将超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未纳入工伤保障体系的群体纳入参保范围,为其提供6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身故补偿金、最高2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以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人民币的职业伤害医疗补偿金等保障责任,解决工伤保障体系覆盖范围不足的难题。
用人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入补充工伤参保模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参保信息填报及缴费操作。补充工伤保险责任自保费到账次日起生效,断保则责任自动终止。
面对经济结构转型与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的双重挑战,传统工伤保险制度在覆盖广度与保障深度上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为破解这一难题,我省于今年1月正式启动补充工伤保险试点,覆盖郑州、洛阳、南阳三市,旨在通过构建“基本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双轨制保障体系,有效填补职业伤害保障缺口,特别是为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为周全、更有力度的职业保障,切实织密职业安全防护网。洛阳市劳动者基数大、职业风险多元,在此开展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具有重要的标杆意义和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