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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招投标新规,政府投资项目今后推行“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2025-09-18来源:洛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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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简称《细则》)近日印发,将在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全面推行“评定分离”。

在传统招标投标中,评标与定标环节常由同一主体主导,易导致“评标专家定标权过度集中”“招标人自主权受限”等问题。《细则》创新提出“评定分离”改革,明确将招标投标程序划分为“评标委员会评标”与“定标委员会定标”两个独立环节,实现权责清晰分离。

根据《细则》,评标委员会仅负责按招标文件规定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标明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定标委员会则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综合考虑信用、报价、履约能力等因素,在评标基础上择优确定中标人,形成对评标结果的“再审核再确认”。

“这一机制既发挥了专家专业评审优势,又赋予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自主选择最优合作方的权利,真正实现‘谁招标、谁负责’。”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不是简单的环节拆分,而是通过制度重构推动招标投标市场从被动监管向主动规范转变,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同时也是我市落实国家及河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招标投标体制机制的重要实践。

目前,《细则》已进入试行阶段。我市将持续跟踪评估实施效果,动态优化配套措施,确保“评定分离”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投资效益中发挥实效,促进市场资源向优质企业流动,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进而为全省乃至全国同类城市提供可复制的“洛阳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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