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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5〕151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140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151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5〕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赤土店镇竹园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0732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0662公顷、其他土地0.007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集体建设用地0.0367公顷。以上共计0.1099公顷,作为栾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的0.0662公顷耕地质量。同时,严格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9月4日                 


附  件

栾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  用  地

建设用地

合 计

耕地

其他土地

合计

工矿用地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旱地

田坎

工业用地


栾川县共计

0.1099

0.0732

0.0662

0.0662

0.0070

0.0070

0.0367

0.0367

0.0367




赤土店镇小计

0.1099

0.0732

0.0662

0.0662

0.0070

0.0070

0.0367

0.0367

0.0367

竹园村

0.1099

0.0732

0.0662

0.0662

0.0070

0.0070

0.0367

0.0367

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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