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收费〔2025〕21号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延续执行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监审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同意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延续执行以下标准:
住宿费每生每期350元。
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