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民生与公益事业 > 教育

关于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学生公寓 住宿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8-20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分享:

洛发改收费〔202521


 

河南科技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延续执行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监审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同意你校学生公寓住宿费延续执行以下标准:

  住宿费每生每期350元。

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有效期3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58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