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231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伊政土〔2025〕5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江左镇江左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4.4537公顷、林地0.36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79公顷,共计4.829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伊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伊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11月20日
附 件
伊川县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 土地 总面积 | 农用地 | |||||
合计 | 耕地 | 其中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旱地 | |||||||
伊川县总计 | 4.8297 | 4.8297 | 4.4537 | 4.4537 | 0.3681 | 0.0079 | |
集体土地 | 江左镇小计 | 4.8297 | 4.8297 | 4.4537 | 4.4537 | 0.3681 | 0.0079 |
江左村 | 4.8297 | 4.8297 | 4.4537 | 4.4537 | 0.3681 | 0.007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