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工作,高效利用国有资产,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豫政办〔2024〕23号),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代拟了《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人士于2025年1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给我们。
感谢各位的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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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情况
根据洛阳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安排,市财政局于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30日通过洛阳市财政局官网对《洛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