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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视同法人单位处理

发布时间:2025-12-23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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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分公司视同法人单位处理
提交日期2025-12-19
内容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省、地级分支机构(分公司)视同法人单位。请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洛阳市所辖的县设立分公司。 1、这样的分公司是否可视同法人单位。 2、分公司产值等统计数据能否纳入各县统计范围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5-12-23
回复单位市统计局
回复内容

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您所提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洛阳市设立的县级分公司不属于法人单位,而是视为产业活动单位。
2、县级分公司产值统一归入上级法人单位进行集中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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