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标题 | 分公司视同法人单位处理 |
|---|---|
| 提交日期 | 2025-12-19 |
| 内容 |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省、地级分支机构(分公司)视同法人单位。请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洛阳市所辖的县设立分公司。 1、这样的分公司是否可视同法人单位。 2、分公司产值等统计数据能否纳入各县统计范围 |
受理回复
| 回复日期 | 2025-12-23 |
|---|---|
| 回复单位 | 市统计局 |
| 回复内容 | 1、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单位划分及具体处理办法》,您所提及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洛阳市设立的县级分公司不属于法人单位,而是视为产业活动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