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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5〕252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187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252号


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5〕12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孟津区平乐镇太仓村3.9378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林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镇建设农用地

转用明细表


                       2025年12月4日                


附  件

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二十二批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小计

林地

其中

其他林地

洛阳市孟津区合计

3.9378

3.9378

3.9378

3.9378

集体土地

平乐镇小计

3.9378

3.9378

3.9378

3.9378

太仓村

3.9378

3.9378

3.9378

3.9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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