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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5〕25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26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188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256号


孟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孟政土〔2025〕10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孟津区会盟镇老城村、孟河村0.8468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


                       2025年12月8日                 


附  件

洛阳市孟津区2025年度第九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小计

耕地

其中

水浇地

洛阳市孟津区合计

0.8468

0.8468

0.8468

0.8468

集体土地

会盟镇小计

0.8468

0.8468

0.8468

0.8468

老城村

0.1871

0.1871

0.1871

0.1871

孟河村

0.6597

0.6597

0.6597

0.6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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