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洛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269号
涧西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洛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洛涧政文〔2025〕6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辛店街道马赵营社区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501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其他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洛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区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洛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12月15日
附 件
洛阳市2025年度第十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
合计 | 其他农用地 | 其中 | |||
设施农用地 | |||||
洛阳市总计 | 1.2501 | 1.2501 | 1.2501 | 1.2501 | |
集体 土地 | 涧西区合计 | 1.2501 | 1.2501 | 1.2501 | 1.2501 |
辛店街道小计 | 1.2501 | 1.2501 | 1.2501 | 1.2501 | |
马赵营社区 | 1.2501 | 1.2501 | 1.2501 | 1.25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