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 2025年
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5〕28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5-00198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5〕283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伊政土〔2025〕7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伊川县彭婆镇2个镇曹沟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1629公顷、园地1.8192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9公顷,共计1.9830公顷(其中耕地0.1629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5年12月24日                


附  件

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

总面积

农用地

合计

耕地

其中

园地

其他农用地

水浇地

水田


伊川县总计

1.9830

1.9830

0.1629


0.1629

1.8192

0.0009

集体  土地

彭婆镇小计

1.6359

1.6359




1.6359


曹沟村

1.6359

1.6359




1.6359


鸣皋镇小计

0.3471

0.3471

0.1629


0.1629

0.1833

0.0009

干河村

0.3471

0.3471

0.1629


0.1629

0.1833

0.00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