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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6〕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14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6-00005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宜阳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6〕4号


宜阳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宜阳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宜政土〔2025〕13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宜阳县樊村镇李寨村等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0.1030公顷、其他农用地0.2676公顷,共计0.3706公顷(其中耕地0.1030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宜阳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宜阳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6年1月7日               


附  件

宜阳县2025年度第十三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用地

合计

耕地

其他农用地







旱地






宜阳县合计

0.3706

0.3706

0.1030

0.2676

集体土地

樊村镇小计

0.3706

0.3706

0.1030

0.2676

李寨村

0.0342

0.0342

0.0342

 

宋村

0.0554

0.0554

0.0554

 

王寨村

0.2810

0.2810

0.0134

0.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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