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负责的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关于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洛阳市应在2019至2021年完成4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实际仅改造12公里,督察进驻时城区还有11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
二、整改措施
对主城区11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2024年12月底前完成50公里改造,202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三、整改完成情况
督察反馈问题后,洛阳市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市政府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倒排工期节点。各责任单位密切协作、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既定整改目标和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实施。截至2025年10月,主城区110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任务已全面完成。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向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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