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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6〕1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6-00014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七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6〕11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七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5〕10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石庙镇观星村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217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0.1722公顷、草地0.0394公顷、其他农用地0.0062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七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七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6年1月12日                


附  件

栾川县2025年度第十七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农  用  地

合 计

耕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小计

其中





旱地

其他草地

农村道路





栾川县共计

0.2178

0.2178

0.1722

0.1722

0.0394

0.0394

0.0062

0.0062

集体土地

石庙镇小计

0.2178

0.2178

0.1722

0.1722

0.0394

0.0394

0.0062

0.0062

观星村

0.2178

0.2178

0.1722

0.1722

0.0394

0.0394

0.0062

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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