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6〕12号
伊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伊政土〔2025〕7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将鸣皋镇1个镇中溪村等2个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0.4279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耕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一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6年1月12日
附 件
伊川县2025年度第十一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 土地总面积 | 农用地 | |||
合计 | 耕地 | 其中 | |||
水浇地 | |||||
伊川县总计 | 0.4279 | 0.4279 | 0.4279 | 0.4279 | |
集体土地 | 鸣皋镇小计 | 0.4279 | 0.4279 | 0.4279 | 0.4279 |
中溪村 | 0.3780 | 0.3780 | 0.3780 | 0.3780 | |
小桑坡村 | 0.0499 | 0.0499 | 0.0499 | 0.0499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