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交流 > 网上咨询 > 咨询回复

核发施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6-02-04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分享:

详细信息

标题核发施工许可证
提交日期2026-01-30
内容2014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其中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咨询四个问题,并请通过网上书面回复: 1、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是否还需要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2、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如果不需要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是根据什么文件?并请提供相关文件; 3、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需要建设单位提交哪些材料?并请提供一个材料清单; 4、目前,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需要什么程序? 请书面回复。谢绝电话回复。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6-02-03
回复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关于您的诉求,现答复如下:

       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8号令)第四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落实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的通知》(建办厅〔2025〕36号)的规定,目前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不需要建设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办理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及审批流程详见《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洛阳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及变更办事指南(2025版)的通知》(洛建〔2025〕51号),可登录洛阳市住建局网站https://lyszjj.ly.gov.cn/2025/12-25/1022683.html查看。

       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