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印发了关于《促进民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洛阳市为什么要出台《促进民宿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促进乡村振兴为核心目的,以推动旅游服务产品升级为载体,统筹城乡要素资源,强化政策集成创新与业态多维融合。通过标准化服务升级与全链条产业协同、特色化发展与文化点亮,加快构建“资源集约化、主题差异化、服务多元化”的民宿产业体系,推动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问:《实施意见》制定有哪些依据?
答:《实施意见》出台过程中,学习借鉴了浙江省(湖州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丽江市)、安徽省(宣城市、黄山市)、贵州省等多省市经验,同时结合《洛阳市民宿业促进条例》,并对我市栾川县、嵩县、老城区等旅游民宿发展代表县区进行了广泛调研,充分征求、吸收社会公众、行业协会、市直各相关部门意见,形成了《实施意见》。
问:《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发展目标,重点举措、保障措施等内容,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重点引导:
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生态优先、文化为根、以人为本、融合发展、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
二是发展目标。以伏牛山、黄河、古都文化体验区为核心,通过业态融合构建“生态+文化”双引擎模式,到2027年底,建成国家级/省级等级民宿30家,在主要景区周边打造民宿集群,完善配套,推动零散民宿组团化发展。
三是重点举措。通过六大核心举措全面推进民宿产业提质升级。一是提升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提升“伏牛山居”“黄河人家”“北纬30°泉宿”品牌;二是实施文化点亮行动,以非遗活化等方式推动业态融合,发展主题民宿;三是打造人才培养高地,通过开设讲堂、建培养基地等培育专业人才;四是构建民宿服务体系,成立孵化中心,提供创意策划、运营指导等全流程服务指导;五是推广文化符号转译体系,把洛阳特色文化元素融入住宿消费场景服务设计,提升民宿竞争力;六是加大营销宣传力度,通过景宿联动、精品线路推介、拓展活动承接等多渠道推广,引客增收。
四是保障措施。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准入退出”机制,建立民宿名单制管理制度,构建多元共治格局。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民宿贷与保险,创新农房租赁,保障民宿用地,完善基础设施,同时优化民宿证照办理,推动民宿协会规范化管理,共护行业品牌形象。
问:《实施意见》施行日期如何规定?
答:《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问:有问题如何咨询?
答:对《实施意见》相关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向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咨询,咨询电话:0379-86862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