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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房

发布时间:2026-03-11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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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农村宅基地建房
提交日期2026-03-09
内容网传从2027年开始农村宅基地不让建房了,是真的吗?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6-03-10
回复单位孟津区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您好!农村宅基地建房问题需要按照政策依法依规执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民可以以户为单位向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一)本户无宅基地的;(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三)因自然灾害、政府规划、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规划调整,原宅基地被损毁或占用,又无其他宅基地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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