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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交通运输局扎实做好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26-03-31来源:洛阳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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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汛期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始终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工作组织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在保证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的同时,为全社会安全度汛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一是强化预警预报。充分发挥应急、气象、交通等多部门联合预警机制,及时向企业发布雨情、汛情、路况信息,指导运输企业合理安排运营车辆。

二是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对"两客一危"重点企业进行提醒和督导,督促运输企业加强汛期隐患排查治理,根据每天工作人员探路和部门反馈路况信息,随时调整班次,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时及时停止运营。

三是强化城市客运安全监管。指导城市轨道运营企业紧密盯防地势低洼地段车站、车辆基地等重点区域,重点排查防汛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状态等风险隐患,优化应急抢险队伍和应急物资部署。督促城市公交企业密切关注途经易涝点、下穿桥、低洼处等重点区域公交线路的安全通行状况,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及时优化调整运营方案。

四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随时掌握重点水域雨情和水情,及时向企业、码头发布预警信息和禁航通告,杜绝冒险航行。

五是强化普通公路安全监管。聚焦交通主干道、长大桥隧和高速并行路段等重点路段进行不间断检查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路网监测分析,严格落实保通保畅“321”工作机制和“一路三方”联勤联动工作机制,聚焦“三口两端一点”(收费站、服务区、重要枢纽位置出入口,重点桥梁、隧道两端和易拥堵点),对栾川、嵩县、汝阳、洛宁、孟津、偃师等重点县区,动态预置保通驻点,为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做足准备。

六是强化在建工程安全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做到安全管理"八严禁"、路基施工"四不准"、桥梁施工"八不准",施工现场设立专职安全员,认真排查低洼施工区域、生活区域,增设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施工作业人员配备安全防护设备,督促施工单位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涝情,严格执行相关停工规定,杜绝冒险施工作。

七是加强应急队伍组建和应急物资储备。牢固树立“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思想,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组建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13支,队员770人,储备沙袋2万余个、抽水泵100余台、应急照明设备30余套、各类挖掘机、装载机及车辆191台套,以及充足的水泥、石子等路面材料,确保能够随时拉得出,担负抢险抢通任务。

八是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求。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密切监测天气和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变化,强化防汛值班值守工作抽查,确保值班人员在岗、责任人在位、电话24小时畅通。要强化信息报送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先报后核”原则,做到“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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