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健康洛阳建设,以法治建设引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化解矛盾纠纷,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谋划部署。委党组始终将法治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紧抓不放。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年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工作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卫生监督力量薄弱、执法保障不足、跨部门监管协同等难点问题。组织召开全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将法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按规定向上级机关报告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行政执法情况,并通过官方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二)压实各级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机构牵头协调、业务科室具体落实、全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责任体系。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本部门干部考核评价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围绕“任务、责任、考评”关键环节,将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分解为可量化、有时限的具体项目,明确责任主体与完成标准。对直属单位、市管医疗机构及机关业务科室进行法治建设内部稽查,实施动态督导,确保进度实时掌控、问题及时化解,有效压实了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职能科室的主体责任和相关单位的协同责任。
(三)强化推进举措,提升履职效能。主要负责人坚持聚焦机制、执行与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全面发力。一是抓制度建设。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办理等程序性规定。定期组织立法后评估与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每一项职权的行使都有明确、清晰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引。二是抓权力运行。细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监督等行为的操作规程与裁量基准,压缩裁量空间。组织全员法治培训,全面推进智能办案平台等信息化手段运用,推动行政执法过程全程留痕、可溯可查,以技术刚性约束促进行为规范。三是抓监督问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案件败诉问责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必追究,推动履职方式从经验主导向法治主导转变,实现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决策与执行效率显著提升。
(四)严抓工作落实,确保法治实效。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点环节、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一是抓重点人员学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学法清单,以集中培训、个人自学、以会带训、结对帮带等方式,强化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二是抓建议提案办理。全年牵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9件、市政协提案35件,重点建议提案均按期高质量办复,代表委员满意率达100%。三是抓集中整治活动。组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活动,聚焦招标采购、辅助生殖、医疗美容、医学证明开具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穿透式监管,系统纠治医疗服务乱象。四是抓医院法治建设。组织编印《洛阳市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指引》,全面推进法治医院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思维持续强化,学法用法自觉性增强。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经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集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律知识培训2次,推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严格。结合新法颁布实施,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新法集中学习培训。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显著提升。三是普法宣传机制健全。制定实施了卫生健康法治宣传教育、普法责任清单、全过程普法、全媒体普法等四项工作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融入行业监管,普法宣传更加贴近群众、服务民生。
(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坚持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一是审批改革不断深化。建立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综合窗口改革,深度参与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修订完善了《卫生健康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深入开展“三减一优”活动,审批效率大幅提升,即办件比例显著增加。全年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634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保持100%。二是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定期清理和评估机制。规范委机关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审查新增政策措施5个。围绕卫生健康领域违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开展专项清理,审查各类政策文件23个。三是政务公开严格规范。全年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6条,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三)制度规范逐步完善,决策质量有效提升。一是决策机制健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配套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5项工作制度,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全年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承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1项。二是法制审查严格。坚持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建立重大涉法问题会商审查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推动法制审查关口前移,提高法制审查质量。法律顾问全年参与审查政府合同53件、其他重要文件(书)30件,参与复杂案件研讨三十余次,代理行政诉讼1起、行政复议4起,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百余条,决策合法性得到有力保障。三是内部管理规范。全年新建、修订行政案件败诉问责、投诉举报处理、政府合同管理、行政复议诉讼办理等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内部治理法治化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四)卫生监管持续发力,执法效能稳步增强。一是卫生监管体系更加健全。以疾控体系改革为契机,推动卫生健康监管体系优化,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融合。二是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全面梳理涉企行政执法职权,官网设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公开卫生健康行政检查事项清单56项。严格涉企行政检查审批,严控涉企检查频次,落实“综合查一次”要求,制定并执行卫生健康行政检查“一张清单”。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开展涉企执法集中整治,制定并印发了常态化行政执法自查制度及《洛阳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坚决纠正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等问题。三是行业监管有力有效。严格执法检查,全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893项,立案查处113起;开展“雷霆利剑”等专项监督检查行动6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560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856件,立案查处69件。严格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自查覆盖率分别达100%、76.60%、84.30%。四是创新实施疾控监督员制度,向医疗机构派驻专兼职监督员882人,实现县区、系统、协作区“三个全覆盖”,累计开展传染病防控质控巡查3314次,发现问题5627个,立行立改5054个,推动传染病防控监督关口前移,监测报告质量显著提升。
(五)执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能力持续提升。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梳理调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依据执法清单及执法机构职能分解执法职权,细化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二是案卷评查及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严格。全年组织执法案卷评查2次,合计抽取行政执法案卷86卷,其中行政许可案卷30卷,行政处罚案卷56卷。案卷合格率100%,向省市推荐优秀案卷12卷。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累计培训230人(次)。三是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及时规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依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全年向市政府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3个。四是行政执法专项稽查成效明显。结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组织实施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专项稽查,查找并整改各类执法问题43个。五是执法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制定并实施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明确具体适用情形,激励执法人员担当作为。
(六)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信访秩序保持稳定。坚持信访法治化方向,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全年市本级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各类平台诉求5592件次,按期办结率100%。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度,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接访39批次,召开信访专题会议6次,着力化解医疗纠纷、改制遗留、工程欠薪、涉疫苗等领域的难案积案。强化源头治理,指导医疗机构提升医疗质量、加强纠纷院内调解。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发生行政复议案件4起,行政诉讼案件1起,均依法妥善处置。
(七)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紧急救治能力持续提升。依托市中心医院建立了省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依托科大一附院、市妇幼保健院建立了市级儿童应急救援中心。全市成立紧急医学救援队伍22支,建立完善了值班备勤、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相关制度,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常态化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定期开展卫生应急技能培训和实战化演练,市县两级卫生应急救援能力持续提升。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 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人员老化问题还未得到根本缓解,专业结构不尽合理,兼具医学、法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短缺。基层监督力量薄弱,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二是依法监管能力有待提升。面对行为人利用抖音、互联网等媒介实施非法行医、利用AI为患者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三是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医保等部门在生活饮用水(现制现售水)、月子中心、药店等领域的协作监管机制有待深化。
(二)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会第一议题,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持续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积极争取支持,优化市级监督队伍结构,督促县区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人员专业化培训,特别是新业态、新领域监管能力培训。三是持续推进监管机制创新。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智慧卫监技术应用。持续开展医疗美容、口腔、消毒产品、互联网医疗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四是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信访法治化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全力维护卫生健康领域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