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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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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校准“定盘星”,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学习内容,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确保集体决策前必学法,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亲自研究部署规范涉企执法、党政机关案件等重点法治工作。三是举办全县科级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组织法治专题培训2期,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合格率100%,推动党员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整体提升。

(二)健全决策机制,严守“防火墙”,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决策“三级审核”模式,建立落实“一图一清单一指引”标准化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前置审核,建立《乡镇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设立乡镇综合法治机构。二是对全县47个投资运营项目开展专项合同审查,将政府常务会议题、招商引资合同等涉法事项282件全面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决策与项目实施合法合规。三是将“十五五”规划纳入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多次论证研究,推进科学决策再上新台阶。

(三)规范执法行为,筑牢“标准线”,增强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制定《嵩县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开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攻坚工作,紧盯重点民生领域,依法查处违法案件104件,整改安全隐患55项。二是公告执法主体48个,到期换证834件,执法人员培训测试4次,实行检查事项认领公示,推行“扫码入企”,实现全县136家规上企业全覆盖。制定保留证明事项17项,梳理违法风险防控清单66项,评查涉企执法卷宗134卷,重大处罚备案58件,有效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三是制定《嵩县涉企行政处罚统筹协调机制暂行办法》,整治乱罚款、乱检查,梳理涉企执法“四张清单”321项,累计办理39270件。四是县委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乡镇执法改革事宜,高位推动执法车辆编制、执法人员专职化等工作开展。制发新赋权事项调整公告,举办专题实务练兵,构筑基层善治新格局。

(四)强化权力制约,织密“监督网”,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建立执法监督信息共享与协同贯通机制,深化“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协同,推进执法监督与行政复议、法治督察“三类监督”协作,制发执法监督“两书一函”53份,移送问题线索16条,通报批评8个单位、追责21人。二是开展审计项目38个,移送纪检部门3起。对政府投资项目审减6699万元,审减率7.13%,追回工程款335万元。推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问题整改45个。三是全年受理审结行政复议74件,直接纠错率12.16%。四是12345便民热线实行“三一线”工作法,全年受理群众诉求13725件,化解率96.6%。

(五)深化法律服务,打造“强引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企业“法治体检”136次,打造“招聘会+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治护航·技能绽放”普法课堂,培训新就业群体200余人。二是办理法律援助232件、公证404件,通过“民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机制,帮助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获得群众一致好评。三是打造“蒲公英”法治书屋8个、法治广场4个,开辟“嵩州普法”栏目,编排快板《普法强基在基层》、情景剧《防电诈》《孝老爱亲》《劝赌》等文艺节目,送戏下乡50余场次。

(六)坚持多元共治,畅通“解纷路”,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制定《嵩县行政复议案件全流程调解工作暂行办法》,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交办单制度,全年化解纠纷22起,94%的行政争议在复议阶段实现案结事了。二是设立乡镇府院府检联动工作站16个,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预警机制,实行行刑衔接备案,推行“三书一函”机制,开展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账款案件专项清理。2025年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下降58.49%,败诉率同比下降4.2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妥善化解执行案件20件。三是推动打造“嵩口气儿”小程序,构建分层解纷体系,推行“纠纷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化解矛盾纠纷5284起,化解积案58起。创新运用“三帮四解”工作法,京省市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9.8%,源头治理成效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系统性与创新性有待加强。府院府检联动机制的深度和实效有待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在不同领域、不同乡镇间的推进力度不够均衡。二是依法决策与制度建设的精细度有待提升。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的协同性有待增强。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深度和合同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与基层执法能力有待强化。部分乡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办案规范化水平与人民群众期待和法治要求仍有差距。执法程序规范化、办案质量精细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权力运行监督与矛盾化解效能有待优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和能力现代化水平仍需提升,监督合力有待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整合性与实效性还需提高,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政治引领,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上“再压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聚焦制度建设,在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上“求精细”

持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的协同联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政府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乡镇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常态化、规范化,夯实基层依法决策基础。

(三)聚焦规范执法,在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上“出实招”

持续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加强执法人员专职化、专业化建设与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纵深推进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优化涉企执法方式,推广“四张清单”等包容审慎监管模式,提升执法温度与公信力。

(四)聚焦权力监督,在构建严密监督体系上“织密网”

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建立巡察、纪检监察、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四类监督”协作贯通机制。增强审计、统计、督查等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司法、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五)聚焦矛盾化解,在优化社会治理格局上“见实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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