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涧西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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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涧西区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抓实做好《涧西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落实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学习的首要内容,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二是印发《2025年度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涧西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学法6次、组织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及法治专题讲座3次,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紧扣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系统谋划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工作,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传播格局。

(二)聚焦服务提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公示《涧西区“全程网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让企业群众办事“足不出户”“零跑路”。目前已上线重点事项32个,全年具体办件约2.4万起。二是在涧西区(自贸区洛阳片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创新设置“增值服务区”,聚焦企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出台惠企便民措施“十六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三是优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成立涧西区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涧西区卓阳科技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构建起“一轴两翼”涉企法律服务网络,为辖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三)健全化解机制,守住社会和谐稳定底线。一是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优化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全流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75起,其中予以受理的有204起。受理后审结案件171起,按期审结率100%。二是严格贯彻执行《涧西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细则》,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全区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已审结98起,其中胜诉和成功调解案件82起。三是严格执行府院府检联动“1344”工作机制,共接收市联动案件11起,已实质性化解或形成化解思路案件9起;共接收区法院向区联动办移交案件96起,切实以联动实效减少行政争议存量,遏制争议增量。

(四)提升决策效率,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坚持重大合同与法律顾问共同研判、与起草单位共同磋商,经过多方研判协商最终形成合法性审查意见,全年共进行合法性审查69次,出具225条法律建议。二是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确保“有件必审”“有件必备”,今年共审查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落实,对现行有效的1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未发现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相关法律法规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情况。配合中央、省、市开展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经全面梳理核查,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均不存在妨碍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容。三是实现区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政府法律顾问管理,选聘40名专业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研判重大复杂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案件,共完成法律顾问委派134人次。

(五)坚持依法执法,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年新增执法人员66人,注销执法证件23个,到期换证435个。二是扎实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工作,把洛阳市下放的31项行政执法权事项落到实处,确保新调整的行政处罚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三是组织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2期,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 走基层”活动3场,持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六)规范权力运行,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一是印发《涧西区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工作安排》,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组建“一办一所一监督员”联动监督队伍,形成“基层治理+专业指导+社会监督”的立体化监督体系。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评查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公共卫生4个领域行政处罚案卷,共计下发《工作提示函》及《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6份,研判后向区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条,问责2人。三是联合区纪委监委查阅街道办行政处罚案卷100余本,出具《问题清单》6份,要求各单位立行立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度和转化效果有待加强。部分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现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整体性把握不够深入,联系本单位本领域实际开展研讨、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思路和举措的深度有待提升,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街道作为执法主体,单纯由内部进行监督,面临独立性和中立性不足问题,由放权部门对街道执法行为监督缺少法律支撑,而街道司法所人员力量普遍不足,执法监督成效不明显。

(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仍然较高。由于行政程序存在瑕疵、补偿处理工作滞后、预警研判不足以及风险化解消极等因素,导致败诉率较高,特别是房屋征收工作相关案件所占比重较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和成果转化上下功夫。提升各级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紧密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改革难点、民生热点,研究提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的具体思路和办法。二是要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上下功夫。强化执法监督与协调工作力度,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健全街道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机制,建立立体式、多样化的监督网络,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质效。三是要在行政诉讼“双下降”上下功夫。加强行政人员法治培训,强化风险意识,推动属地单位在举证、研判、化解等环节积极作为。搭建区级与属地联动平台,强化信息共享和协同响应,避免程序违法或赔偿案件衍生多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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