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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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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偃师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首要任务,将法治理念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各环节、全过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高位谋划统筹推进,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制定《偃师区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及具体目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以“主要负责人述法+现场点评”的方式,压实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印发《偃师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开展法治专题授课3场,组织领导干部法治培训2次、政府常务会学法5次、法治专题讲座2场,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职能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项目审批机制。整合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项目落地效率。为全钒液流电池功能材料、优箔金属、昶龙铝业等项目提供“上门办公”,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问题104个。二是升级政务服务模式。打造“偃师政企通”服务平台,设置“营商环境信息反馈”专栏。区政务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标准化“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出件”的运行模式。三是大力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企业信息变更、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信用修复等涉企“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均已上线运行,办件量从2025年1月办件457件增至18033件,企业群众跑动次数减少60%以上。

(二)规范决策机制,提升决策能力。一是严格审查把关。通过区政府常务会议等提出明确要求,严格落实审查制度,2025年审查重大合同34份,审核率达100%;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提出修改意见40余条,纠正违反公平竞争内容2处;对44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二是推动依法决策向基层延伸。2025年,司法所长列席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32次,参与合法性把关18项。三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立府院府检联动联席会议机制,召开联席会议1次、办公室会议3次。同时,分析研判2024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及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并通报各单位整改落实。

(三)深化执法改革,提升执法效能。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025年对区本级46家行政执法主体进一步审查并公示,启用电子行政执法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从源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组织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检查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执行审批备案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025年将全区“四张清单”从原有的169项梳理更新至523项,各行政执法部门适用“四张清单”办理案件491件,减免金额943.35万元,赋能执法效能与社会效能“双提升”。二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积极推行证照到期前提醒工作机制,编制完善我区第一批《证照到期前提醒事项目录》共计22项,扎实推进电子证照入库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质效。三是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13个镇(街道)执法队配备副科级干部担任执法队长,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3场、“微宣讲、走基层”活动4场次,培训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推行“首案带办”、“一案双审”、“一案双责”制度,持续强化基层执法人员服务意识,提升执法专业水平。

(四)强化纠纷化解,筑牢平安防线。一是源头治理行政争议。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08件,审结305件(90%以上行政复议结案后未进入法院),综合纠错率30.9%,精准纠正行政机关程序违法、未履职等问题;深化调解优先机制,调解结案59件,调解结案率达到31.2%。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办理政府诉讼案件4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有力维护政府权益与公信力。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强区镇村三级调解组织,打造“偃之有理”“六尺巷”等调解品牌,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634件,筑牢社会稳定防线。三是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在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打造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就近式法律服务;推动设立“涉外法律服务联系点”,为辖区海外贸易企业提供专业有力的法律支撑;增设涉外公证业务,实现各类涉外证明事项“区内办”。

(五)严格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和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排查整治行政执法问题线索10条,移送纪委监委问题线索2条,3篇工作动态被“全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平台”采纳,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案例入选《洛阳改革》2025年第四批改革典型案例。二是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模式。推行行政检查“扫码入企”机制和“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模式,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共享移交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制度落实及“扫码入企”推进情况专题调研,持续优化监督举措。三是深化政务公开与监督。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公开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三、存在问题

2025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还较为薄弱,责任传导有待加强。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还不高,执法监督力量配置薄弱,部分执法单位的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基层法治机构力量薄弱,司法所作为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建设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需进一步提升。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统筹引领,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持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把合法合规审查关。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法治督查“利剑”作用,以精准督察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地、工作落实,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二)聚焦规范执法,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区、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量,深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全覆盖。创新监督方式,深入推进“扫码入企”工作,抓实执法部门的系统内部监督。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对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制发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严格责任追究。

       (三)聚焦基层建设,建强法治综合机构。将司法所打造为协助镇(街道)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法治综合机构;持续推进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加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府院府检联动向镇(街道)延伸,持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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