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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下新农合医保在省级三甲医院做手术及康复治疗报销标准

发布时间:2026-04-30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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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标题想了解下新农合医保在省级三甲医院做手术及康复治疗报销标准
提交日期2026-04-27
内容想了解下新农合医保在省级三甲医院做手术及康复治疗报销标准,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

受理回复

回复日期2026-04-29
回复单位瀍河区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根据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5 万元。根据医院级别确定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元,报销比例90%。 县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报销比例400-1500元63%,1500元以上83%。 市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3000元55%,3000元以上75%。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报销比例1200-4000元53%,4000元以上72%。 省级:二级或相当规模以下(含二级)医院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600-4000 元53%,4000元以上72%。三级医院(含我市辖区内省三级医院)起付标准2000元,报销比例2000-7000元50%,7000元以上68%。

        关于康复治疗适应症、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及康复治疗项目涉及种类和限制条件较多,可拔打医保中心电话0379-63986869,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类答复。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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