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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文种类: 洛政土 文件编号: 洛政土〔2026〕46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发文机关: 洛阳市人民政府 索引号: C001-01-2026-00039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栾川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洛政土〔2026〕46号


栾川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栾川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栾政土〔2026〕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拟定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白土镇蔺沟村集体经济组织0.1592公顷集体农用地(全部为内陆滩涂),转为集体建设用地,作为栾川县2025年度第二批村镇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批后用地程序,确保各类用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集约节约用地原则、符合规划用途。


附件:栾川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2026年4月13日                   


附  件

栾川县2026年度第二批村镇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权属单位

土地总面积

未利用地

合计

湿地

小计

其中

内陆滩涂

栾川县共计

0.1592

0.1592

0.1592

0.1592

集体土地

白土镇小计

0.1592

0.1592

0.1592

0.1592

蔺沟村

0.1592

0.1592

0.1592

0.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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